• 因應近日屢查獲業者貯存逾期食品,本署重申餐飲業者之廢棄物及逾期食品處理原則

發文機關: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2年8月14

發文字號:FDA食字第1121302167

主旨:因應近日屢查獲業者貯存逾期食品,本署重申餐飲業者之廢棄物及逾期食品處理原則,惠請轉知所屬會員,請查照。

(詳文請參考附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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